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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

作者:时间:2020-05-12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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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学院“从严治院、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的办学精神,强化我系教学秩序和纪律,杜绝学生旷课及不参加集体活动等不良现象,使我系学生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现根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及《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系关于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的实施办法。

一、 考勤

(一)学生开学时应按学院规定时间到系报到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院、系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军训、上课、实验、实习、时政学习、学术讲座、社会实践、班会和其他会议及集会、文体活动、公益劳动等。以上活动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或超过批准假期不到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三)统计时,理论课和实验、实习课按实际上课学时计,院会、班会按2学时计,其他集体活动和实践环节按每天6学时计,擅自离校期间按每天8学时计;一课时内迟到或早退超过20分钟的按旷课一学时计,迟到或早退(一课时内在20分钟以内的)累计3次的折算成一学时计。

(四)教学活动期间实行教师、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学生考勤员)双考勤制度。任课教师要强化课堂管理,采取有效手段做好学生考勤记录,在修课、考试及成绩记录等方面要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各班指定的考勤员干部要协助教师做好考勤记录,并按迟到、旷课、事假、病假、早退等标明学生缺勤情况,以学时数进行缺勤统计。每周进行一次考勤汇总统计,填写《考勤统计表》,报送系办公室。

(五)其他集体活动实行带队老师、学生考勤员双考勤制度,做好学生缺勤记录,以学时数进行缺勤统计,并以一周为周期进行考勤统计汇总及上报。

(六)实行副系主任、系办公室秘书、辅导员及班主任随堂抽查考勤情况制度,每周全系教管人员累计抽查不得少于5次,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对于在抽查中发现的教师不实行考勤制度的情况报要及时报系、教务处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和备案,对于学生考勤员弄虚作假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程度分别作出批评教育(一次瞒报谎报2人以内的或一周累计4人以内的)、取消考勤资格(一次瞒报谎报4人以内或一周累计6人以内)、纪律处分(一次谎报6人以内或一周累计8人及以上的)等处理。对于在考勤工作中认真负责的考勤员学期末系里将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在各类评优评先工作中给予适当加分照顾。

(七) 系办公室每月将学生缺勤情况汇总后,在系学生工作宣传栏进行公布,将情况通知各班主任,班主任要在班里通报。对于缺勤违纪情况比较严重的学生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并按照《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系关于学生旷课及课堂违纪行为处理的若干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二、 请假

(一) 学生在学院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因病、因事确需请假时,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或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活动。未经请假、请假未获准或假期满没有续假而离校或不参加活动者,做旷课处理。

(二)请假规则

1,事假:学生因事请假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者请假人要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

2,病假:因病请假需由校级或校级以上医院出具具体假证明。短期病假应在学院疗养,原则上不准离校。

3,课堂请假:上课期间,学生因病、因事临时请假3节课以内的,可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假,准假后请假人需将任课老师签字准假的请假条交班级考勤员备查后方可离开课堂。超过3节课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到院系请假。

4,考试请假:学生考试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须请假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教务部门批准,办理缓考手续。

5,校外实习、竞赛、调查、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请假:学生在校外集体活动应遵守学院纪律,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由带队教师批准。

6,紧急情况请假:紧急情况下学生不能当面到相关准假部门请假时,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同意,由班级考勤员代办书面请假手续。若是本人因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突发紧急情况没有能力请假的,班长和班级考勤员要代为通知班主任或辅导员并代办请假手续。

7,续假:学生请假期满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返回学院的,必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本人及家长电话向系办公室相关人员申请续假,返校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学生在学院期间需续假的必须本人到辅导员或班主任处当面办理。

8,除紧急情况请假外,请假人必须本人亲自于事前到相应准假部门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事(病)假申请表》当面请假,凡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开准假单。

(三)批假权限:

1,三学时以内(含三学时)的请假,由任课教师审批,班级考勤员保存书面请假条。

2,二天以内(含二天)的请假,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批,辅导员保存书面请假申请表。

3,7天以内(含7天)的请假,由系主任当面与学生家长联系后审批,辅导员保存书面请假申请表。

4,14天以内(含14天)的请假,由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审批,请假人填写一式三份《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事(病)假申请表》,相关部门和系辅导员分别保存一份学生请假申请书。

5,14天以上的请假,学院原则上不批准,如确实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家长需来学院当面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事(病)假申请表》一式四份,由主管教学及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在请假申请书上签字审批,请假申请书由学院相关部门和系辅导员各保存一份。

6,考试期间(包括补考,阶段性考试)原则上学生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如病假等),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报教务处审批。

(四)请假程序

1,学生根据请假时间长短找相应准假审批人或单位说明请假事由,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事(病)假申请表》。

2,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意见。

3,由相关批假权限人或单位审核,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教学等集体活动。

(五)销假

1、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及时到相关管理部门履行销假手续,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

2、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办理。

(六)处罚措施

1,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对有此类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准假并按旷课处理,还要责令其在全系大会上做公开检查,严重者给予全系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

2,对旷课(缺席集体活动也折算成旷课)的学生院系将依据《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系关于学生旷课及课堂违纪行为处理的若干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学生旷课期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对节假日前后的旷课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4,学生的考勤情况与综合测评、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团员、干部)等各类评优评先挂钩。凡有缺勤者,在各类评优中按规定扣分,直至取消评选资格。

三、本制度适用于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全日制学生;本制度由bat365在线登录入口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2020512日起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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